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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文化商品市场C幢617.12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代理单位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12 14:15:51    发布人:综合办    点击率:

根据《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温能源〔2024〕18号)文件规定,采用议价方式确定温州市文化商品市场C幢617.12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代理单位。2024年7月12日上午在牛山商务大厦22楼2210会议室组织议价会,在公司综合办(纪检监察)的监督下,最终确定浙江巨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温州市文化商品市场C幢617.12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6000元整(含税)。

现据温能源〔2024〕18号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办(纪检监察)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监督部门: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办(纪检监察)

联系电话:0577-88853831

 

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