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能源乐清市双马摩配有限公司100kW/215kWh储能项目监理单位议价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01 17:13:25 发布人:综合办 点击率:次
根据《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温能源〔2024〕18号)文件规定,采用议价方式确定乐清市双马摩配有限公司100kW/215kWh储能项目监理单位,于2024年7月1日在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牛山商务大厦22楼组织议价会。在公司综合办(纪检监察)的监督下,确定温州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为乐清市双马摩配有限公司100kW/215kWh储能项目监理,温州市能源公司充电站项目监理费用为人民币3372.00元(含税)。现据温能源〔2024〕18号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办(纪检监察)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监督部门: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办(纪检监察)
联系电话:0577-88853831
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