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苍南格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就霞关风电场#14风机故障发电机维修服务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
一、采购人名称:苍南格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编号:CNGL-XLWH-2023032701
三、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名称:霞关风电场#14风机故障发电机维修服务采购
五、采购内容:霞关风电场#14风机故障发电机维修服务。
六、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贰万两仟捌佰叁拾元整(¥122830)。
七、拟定的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西安中车永电捷力风能有限公司
八、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采购文件获取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22楼
九、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下午14:30分整;
递交地点(资料邮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22楼;
谈判时间:2023年4月20日下午14:30分整;
谈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22楼。
十、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3.苍南格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苍南格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和逾期提出询疑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答复。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商务大厦22楼,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577-88897529。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苍南格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577-88897529
采购监督部门:控股单位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办(监察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853831
苍南格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